上海市18部门联合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细则,聚焦责任落实与修复实效,通过规范化流程完善环境污染治理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质量提升。

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加强工业固废贮存管理新要求,明确分类建设防渗防尘设施,规范台账记录与转移流程,严令禁止混入危险废物或投入生活垃圾设施,推动"无废城市"建设和资源化利用。

本溪市通过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实施,推动重点单位智能化升级,实现危险废物产存转移处置全流程动态监控,强化数据共享与异常预警,提升区域环保管理效能。

陕西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、工业结构调整和退城搬迁等措施,深化蓝天保卫战,推动PM2.5浓度下降目标实现,探索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空气质量治理现代化模式。

广州市自2024年5月15日起全面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,要求全域禁用第Ⅲ类高污染燃料,推动煤电机组与工业炉窑改造升级,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和超低排放标准提升,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