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,对9家企业的重污染天气绩效级别进行调整。调整后,属地政府需指导企业修订应急减排措施,并在预警期间严格落实,以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管控水平。

安徽省住建系统通过强化监管、推广绿色技术、推动数字化转型等措施,全面提升扬尘治理水平,改善城乡环境质量,实现建筑工地节能、减碳、降废、降噪和污水零排放目标。

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6月5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防治污染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条例明确了各方责任,推动技术创新与公众参与,强化数字治理手段,助力美丽江苏建设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将碳达峰碳中和、生态保护、国家安全等重大影响的项目纳入后评价范围,旨在提升投资决策水平和项目管理效率,推动后评价成果应用。

西藏自治区拟出台水污染防治条例,明确水污染防治标准、监督管理、措施及法律责任,强调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,推动综合治理和公众参与,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
